租客私自转租房主不可以赶人,但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需出租人同意方可转租,超期转租不具法律约束力。若出租人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转租。次承租人可代付拖欠租金,但转租合同对出租人无法约束。支付租金期限应按约定,逾期不支付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租客私自转租房主不可以赶人。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不得转租,那么租客私自转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那么房东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户返还房屋的,但是房东不可以赶人。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结语
合理合法的转租行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且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承租人的剩余租期。如出租人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转租。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承担对租赁物的损失赔偿责任。对于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出租人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租赁期内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租赁期不满一年的应在届满时支付,一年以上的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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