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如下:
1、申领人身份证、社保卡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
2、需提供出生证、生育登记证明以及诊断证明等;
3、如果产假期间单位关闭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关闭证明,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证明;
4、如果参保不满1年延迟申请的,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单位证明;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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