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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2021-08-0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协议离婚的条件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且签订离婚协议书;对于诉讼离婚,其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即可。

一、家暴离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夫妻间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解除婚姻关系只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进行。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仅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家庭暴力行为可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将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应书面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就财产分割方式、债务的承担方式、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夫妻关系。

4、双方必须是完全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需要注意的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其夫妻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一方想要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的,没有办法协商离婚的,双方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且准备相关的证明其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人民法院会对是否符合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会在七天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院也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并准时在人民法院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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