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医保卡不能给家人使用。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医保账户里面的钱,属于个人。但是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则属于每一个医保投保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若自己的医保卡余额不足时,就必须动用统筹基金的钱进行报销。如果家人使用自己的医保卡买药,对参保职工不公平。
另外,如果使用他人的医保卡住院报销,属于骗保。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不过,有些地区允许将自己医保卡给家人使用,共享保额。如广州、深圳、浙江、厦门等,一般有限制条件,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比如,深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的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就可以为其已参加我市医保的父母、配偶及子女支付一些指定的医疗费用,这种途径称为“家庭通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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