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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追究

2021-10-2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关于医院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一般应先由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个人医疗事故后怎么处理?

首先,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再次,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怎么办

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的处理办法如下。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由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后,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导致人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三、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3、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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