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受伤学校不一定要负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学校有过错,未对学生尽到安全监管职责的,应当对受伤学生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无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一、孩子在幼儿园摔伤了怎么赔偿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的,需要确定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无法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是因其他原因导致伤害的,学校不能证明尽到了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二、学生无意撞伤同学该怎么定责
学生无意撞伤同学的定责如下:
1、学生无意撞伤同学的,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相关责任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意外事件的构成要件如下:
1、外来原因造成的;
2、非本意的;
3、突然发生的。
二、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总而言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明确各方责任,还需要认定学校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在划分清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后,可按比例对孩子受伤造成的损失分摊赔偿。
三、在校期间两小孩打架受伤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在校期间两小孩打架受伤赔偿责任的划分:两个孩子都有过错的,由孩子与孩子家长对对方孩子进行赔偿。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应当一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伤同学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必要费用。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