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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是自己的名字离婚如何分

2020-04-2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婚后买的房是自己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着其中一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应当进行评估,然后分配给另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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