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章是个人的印章的简称,目前国家对私章的使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过公民若有使用私章的需要,应到公安局登记备案,防止他人假冒,同时要注意保管,不擅自借予他人,以防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若使用的印章遗失,应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自己遗失的印章作废,之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并到公安局备案。
《刑法》关于伪造印章罪中的印章是国家机关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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