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1、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2、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制作的《职工名册》《职工名册》中包含劳动者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4、用人单位下达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一、如何举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16号离职当月社保公司交嘛
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员工离职后,新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应与离职员工确认好办理减员时间,避免社保间断,造成员工的利益受到损失。
3、员工如果提出上当月办理减员,不享受社保情况的,要留有出面记录,避免事后引发劳动争议。
4、如果公司按照规定执行,最好一律是当月离职,次月办理申报减员。新单位给上保险的情况需考虑第一条。即:当月离职,次月减员——新单位参保,确认减员具体时间(避免社保间断)以上均需要留有书面记录。
三、拿什么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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