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费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复核和鉴定。补偿标准应不低于市场价格。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支持。
法律分析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拓展延伸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政策调整
根据最新的消息,针对省道修路拆房补偿问题,政府决定进行一项重要的政策调整。该调整旨在更公平、合理地对待受影响的居民,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补偿。根据新政策,补偿标准将会根据多个因素进行评估,包括房屋面积、地理位置、建筑年限等。此举旨在确保补偿金额与受影响居民的实际损失相符合。政府将加强对补偿程序的监督,确保公正公平的执行。同时,政府还将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以帮助受影响的居民了解他们的权益和补偿流程。这一政策调整的目标是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为受影响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结语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针对省道修路拆房补偿问题,政府决定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受影响居民得到适当补偿。新政策将综合考虑房屋面积、地理位置、建筑年限等多个因素进行评估,以确保补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相符。政府将加强监督补偿程序,确保公正公平执行。同时,政府还将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居民了解权益和补偿流程。此政策调整旨在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为受影响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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