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有婚姻关系,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但是,如果属于法律上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虽然有结婚证,但婚姻是自始无效的,不会产生婚姻的效力,当事人之间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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