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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一般多久可以结案

2021-05-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一般六个月可以结案。
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伤情比较轻轻微,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完全可以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商讨赔偿的事宜。但所谓的受伤如果已经是重伤,驾驶员就有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之后就是按照刑事案件的流程处理的。
交通事故处理具体如下: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及时报警,抢救伤员,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才可以按标准进行索赔。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制作认定书。如果车是有保险的那也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一边保险公司确定车辆的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可以通过协议、调解、诉讼的程序进行;
2、公安机关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定调解书,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在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人伤之后应该及时的报警,在立案以后通常会在六个月内就可以结案了。对于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是需要分为轻伤和重伤两种情况的,如果造成重伤的后果,那么肇事者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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