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证券基金纠纷中,证券法律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证人作证进行协助和保护。证人作证是证明证券基金纠纷事实的重要依据,证券法律监管机构应该协助证人积极作证,防止干扰,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此外,在协助证人作证的过程中,证券法律监管机构还应注意证人的隐私保护,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五十六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证人作证进行协助和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有权依法拒绝作假证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保密的证言,法庭不得对证人进行刑事追究或者行政处罚,不得侵害证人的人身权、财产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人有权依法拒绝作假证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保密的证言,依法要求保护个人安全,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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