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婚再婚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如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并按照一定流程进行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发证等步骤。对于在国外解除的第一次婚姻关系,需要经过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或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的认证。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二婚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
二、民法典二婚再婚的流程
(一)申请
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办理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结语
民法典规定,办理二婚再婚需要准备一系列证件。首先,应提供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者离婚登记时提供离婚书。此外,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在某些地区还需要提供体检证明。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发证。第一次婚姻关系在国外解除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或相关认证机构认证。这些步骤将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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