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时间不得超过2年。竞业限制的人员是指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依据相关规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在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章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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