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付首付写孩子的名房子属于儿子的。房产一般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产权人是儿子的,房子就是属于儿子的。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此套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母的首付款可以视为债权,可要求儿子返还首付款;如还贷部分由父母支付的,可以要求其儿子归还还贷部分以及还贷增值部分。
若该房产是婚前购买的且父母出首付款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视为对其子女单方面的赠与,该笔首付款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产权归子女所有。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如果说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子女的名字,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子女所拥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话,可以说是赠予。
房子首付由父母付,产权登记是子女名字的话,一般情况是房子归子女,因为后面的债务由子女承担。如果婚后购房,房子一般归夫妻双方。若当事人与出资者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这部分投资应确认为贷款,按夫妻两人债务或个人债务处理。如果婚后两人感情分裂,要求分割房产,应该按照产权登记来判定房子归属权。因为父母未付全房子的全额,所以房子不归父母所有,所以无权将房子赠与子女名下。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债务,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归双方父母所有。 如果离婚时双方无过错,则平分房子。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过错方分少点或不分,具体分配比例由夫妻双方协调,协调不成功则由人民法院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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