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据只要客观真实,肯定有法律效力。但相对正规的发票等法定形式的书证,它的证明效力是较低的。即如果有经过公证的收据或者法定形式的其他凭证对收据的证明作用有相互矛盾的,收据可能不会被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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