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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裁决无仲裁协议、超出仲裁范围、程序违法、伪造证据、对方隐瞒证据、仲裁员违法行为。人民法院核实裁决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时,应裁定撤销。如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也应裁定撤销。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裁决书撤销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书撤销的程序和条件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进行。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撤销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裁决书。其次,仲裁机构将受理申请,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结果进行裁决。最后,裁决书撤销后,仲裁机构将重新进行仲裁,作出新的裁决。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条件包括:一是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决存在重大错误;二是原裁决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原裁决违背公序良俗或违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特定情形时,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若裁决存在相关情形,将裁定撤销。此外,若法院认定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予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撤销程序包括申请、听证和重新裁决等步骤。撤销条件包括提供新证据、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背公序良俗或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合法申请撤销裁决,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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