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打官司流程:
1、确认被告是谁,如果被告是公民个人,需要知道他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等情况,假如不知道这些情况,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户籍证明;如果被告是公司、企业或者个体户,那么需要了解单位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必要时需要到工商局调取该单位的基本注册信息。
2、写民事诉讼状;
3、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打印数份,如一个被告,就需要提交法院两份诉状,如果两个被告,就需要提交法院三份诉状,依此类推;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以及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受理了,则会给交费通知书,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书记员;
4、开庭时间到了,应准时到庭,迟到会被法院认为放弃权力,作为撤诉来处理。到庭后,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5、开庭阶段:法官先问要不要申请法官回避,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被告答辩,然后原被告提交相应的证据;
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一两次的机会。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那么法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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