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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时限是多长时间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1、专利复审时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2、专利复审被驳回救济途径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3、注意事项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一、专利无效宣告诉讼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为专利行政诉讼,应当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被告。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宣告专利无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注意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2、注意提出无效宣告证据,当事人应当自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可能面临不予受理的结果;

3、注意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救济途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审查决定后,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护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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