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有企业的债权人通过自己的方式没有索要到企业债务的,只要确定了债务范围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操作是:
1、与企业改制同步执行。
2、对以改制为名逃避债务的,要依法追加被执行人。
3、加强依法破产的力度。
一、债务人坐牢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坐牢了,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请求债务人按时还款。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向债务人送达法律文书,并且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追加股东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从执行角度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显然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但也可能会损害被追加人的权利。两种价值权衡的结果是,应将被执行人的变更与追加严格限定于权利义务关系清晰,责任容易认定的情形。就这个问题来说,公司股东在公司法人被注销时在工商登记材料中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是较为容易判断的事实,据此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除此之外,公司法人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申请执行人要求追加的可不予许可,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如果公司被起诉对股东有什么影响
1、挂名股东也应当承担股东义务
只要是股东,即使只是挂名股东(名义股东),仍然应当承担股东义务,按期缴付出资。
2、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和金额实缴出资,如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要求瑕疵出资股东缴付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在执行阶段,未按期出资的股东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如果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在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有权要求追加未按期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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