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选择与父母协商的方法,其次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男女平等,婚恋自由,是我国的婚恋基本原则,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将父母排除在禁止干涉的范围外,也即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父母是不可以强行干涉子女婚姻的,但是从尊重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讲,子女结婚征求父母意见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因此当父母不同意结婚时,建议优选选择协商的方法,其次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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