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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有什么区别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主要有以下区别:

1、法律责任不同,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而情势变更一般不能;

2、后果不同,情势变更相对可以克服,而不可抗力不能克服;

3、表现形式不同,情势变更主要表现为意外事件,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等,不可抗力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

一、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1)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因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使当事人被免除合同责任。

(2)政府行为。它是指当事人的合同订立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的法律、政策、行政措施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不能预见。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

(2)不能避免。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

(3)不能克服。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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