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书》,需要提供市住建局申领产权状况告知书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关联号;已经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其房产证与土地证已经合一,即房产落到地上,因此不需要提供住建局申领产权状况告知书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关联号。
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宣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盖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盖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
不动产抵押询问笔录(双方盖章)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双方盖章)
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借款合同(原件)
最高额抵押合同(一般抵押合同)(原件)
抵押物清单(原件)(抵押合同附件)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参与会议的董事或股东签字和摁手印)
公司章程(复印件盖章)
担保书原件(担保人盖章、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摁手印)
【注意】
①单位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②在填写不动产登记表时候,请注意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与合同约定一致;
③若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中必须有“资金循环使用”或“多次借款”字样的约定;
④若提供的抵押物为多个,需要提供抵押物清单,并加盖公章;抵押物清单是抵押合同的附件之一。
⑤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不再需要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报告;
⑥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需有骑缝章;
⑦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三证合一,则需要三证合一盖章复印件。
⑧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需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章程规定借款需要股东会决议,则提供股东会决议;规定两个都要,两个都提供;同理,规定董事会决议,则只提供董事会决议。
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提供该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即银行授权该签字人签订上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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