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动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出具房产证、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等;
3、在报纸上发布权属证遗失声明三十天后,方可申请补发;
4、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权证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发布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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