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2、涉及财产分割的,法院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
一、男方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男方不出庭有如下后果:
1、如果男方是原告,原告不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会向原告送达传票,经传票后不出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起反诉的,原告不出庭的,法院是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的;
2、如果男方是被告,被告不出庭审理的,法院也会发出传票,发出传票后仍然不出庭的,法院会拘传,拘传后不出庭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判决的结果可能对被告不利。
二、法院开庭当事人不去是什么后果呢
首先,如果是原告开庭不去,法院将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其次,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另外,被告开庭不去,也意味着放弃了答辩和对原告进行反诉的权利,同时也失去了与原告进行调解的机会,因此,被告开庭不去,对被告极为不利,有可能导致被告败诉。
三、民事诉讼开庭被告人不去怎么办
1、民事诉讼开庭被告人不去的话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或者缺席审判的方式宣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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