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的类型,通常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反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3、利用胁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合同;
4、订立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反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3、利用胁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合同;
4、订立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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