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凡是伪造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均应受到法律追究。
如果属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伪造证据,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的情形,则可能涉嫌徇私枉法罪。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报案,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是否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因此方法收集的证据材料属于非法证据排除情形之一,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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