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合并前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存续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
一、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股东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表决过半数涉及到哪些内容?
公司法表决过半数涉及到的内容有:1、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所持的股份无表决权;2、股东会的决议需经过半数同意;3、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决议需经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多少股份可以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下列5种原因可以或应当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经营期限,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若在届满时没有经公司权力机构修改章程延长,公司应当解散;公司也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某些特定的事由作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旦出现这些事由,公司也应当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如果该机构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应当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存续合并的,原来的公司继续存在,不存在公司解散的情况,解散合并的,原来的公司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在这三种情况下,公司已经不能再进行生产或者经营了,应当解散。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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