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不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暂时不会主动取保。但如果被宣告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既不提供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办案单位可以依法将其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因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不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暂时不会主动取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被宣告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既不提供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做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办案单位可以依法将其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需要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重大、复杂等原因,需要对其采取的一种暂时解除其人身自由,但仍在侦查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监管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等;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必须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案件性质较轻、认罪态度好等;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如保证金、房产、车辆等财产,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关系人,以保证其取保候审期间的人身安全。
总之,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实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需要根据案件情况综合考虑,依法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结语
取保候审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但实施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否则可以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办案单位的要求,以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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