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强制拆除是否属于法定行政处罚?

2021-07-0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本文介绍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性质和步骤。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其法律依据为《行政强制法》。具体步骤包括调查取证、立案告知、审核决定和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一、是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实际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强制拆除步骤有哪些

1、调查取证阶段案件调查及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

2、立案告知阶段立案审批表、限期拆除告知书。

3、审核决定阶段处理审批表、限期拆除决定书。

4、强制执行阶段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

拓展延伸

是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处罚。

结语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在处理违法建筑时,行政机关应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具体的强制拆除步骤包括调查取证、立案告知、审核决定和强制执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十四条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二节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