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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020-02-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教师体罚学生依法要受到学校的行政或纪律制裁,情节严重的,依法要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入罪判刑。

因教师体罚学生被依法要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的,丧失教师资格,终身不能执教。

教师体罚学生的,学校要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一、教师资格证在民办机构挂靠会有什么风险

有风险。为了收益将教师资格证挂靠教育培训机构,自己并不参与教学,属弄虚作假行为,一旦被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对方机构将受处罚,教师资格证将被注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重庆教师资格证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师欠债太多被起诉会开除吗

教师欠债太多被起诉会不会开除是需要看事情的严重程度。如果只是单纯的民事纠纷,并不会影响职务。如果是债权人起诉教师,教师拒绝履行的,涉嫌刑事犯罪将会被开除公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将会丧失教师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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