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盖章的效力问题:1)已签订年度或总供货合同,需方以分供货合同或供货单盖章,供方无需再盖章生效;2)合同约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即生效,无需盖章;3)一方持授权文件代表公司签字,无需盖章即生效;4)另一方是自然人,无需盖章即生效;5)另一方未盖章但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生效;6)约定盖章后生效但未盖章且未履行主要义务或未被接受,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我们假设这份供货合同内容合法且无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如果一方没有盖章,供货合同的效力分如下几种情况确定:
1、如果双方之间已经签有一份双方盖章的年度或总供货合同,该年度或总供货合同约定双方之间的具体交易数量、规格等,由需方不定时以分供货合同的方式或供货单的方式盖章发给供方,供方收到后按分供货合同或供货单的要求供货即可,此时供方无需再盖章即生效
2、如果供货合同约定由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即生效的,供货合同只需授权代表人签字无需盖章合同也成立并生效。
3、如果供货合同对签字盖章无约定,其中一方持公司授权文件代表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字的,供货合同该方没盖章也成立并生效。
4、如果供货合同的另一方是自然人的,因自然人只能签字,无需盖章即可成立并生效。
5、如果供货合同的另一方没有盖章,但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6、如果供货合同约定双方盖章后生效的,另一方没盖章,且未履行主要义务或履行主要义务未被对方接受的,该供货合同无效。
拓展延伸
未签字盖章的合同能否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未签字盖章的合同在一定情况下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有效并强制执行。虽然签字和盖章是合同的一种常见形式,但并不是唯一的有效方式。在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当事人的意图、行为表现、交易背景等。如果合同的其他要素表明双方确实意欲达成协议,并且存在实质性的履行行为,法院有可能认定该合同有效并强制执行。然而,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最终的判断仍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因此,未签字盖章的合同是否能强制执行,需要具体案件的审理和法院的判断。
结语
未签字盖章的合同在一定情况下仍可被认定有效并强制执行。法院会综合考虑当事人意图、行为表现和交易背景等因素。如果其他要素表明双方确实意欲达成协议,并存在实质性履行行为,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有效并强制执行。每个案件具有独特情况,最终判断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因此,未签字盖章的合同能否强制执行需具体案件审理和法院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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