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其中需要担保的,在申请人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开始执行。紧急情况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其中需要担保的,在申请人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开始执行。紧急情况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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