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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再结婚离婚证收回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再婚的流程与初次结婚相同:1、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另外,如果上一次离婚时是协议离婚的,还要出示离婚证;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还要出示有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证明凭证;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要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3、申请了之后还要经过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审查,审查过后符合结婚条件的,最后会予以颁发结婚证。

一、再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再婚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4、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书。

一、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规定具体如下: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

2、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再婚户口本上如何显示婚姻状况:

1、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只有三种显示方式,未婚、已婚、离异;

2、户籍管理系统不会自动生成,需要当事人自行申报。

总之,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均可以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离异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再婚需要提交的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再婚流程: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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