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享有与律师联系的权利。警察或其他执法部门不能阻止律师与被拘留人联系或代表其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被侦查机关或者审查起诉机关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律师在办理案件中,有权与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联系或者通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条:“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依法可以会见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因此,在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可以通过律师联系警察或其他执法部门并代表其进行辩护。任何人都不得干扰被拘留人与律师联系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