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申请人持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买卖双方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3、银行调查审批之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贷款扣款授权书》;4、办理房屋过户、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5、银行将贷款划入到开立账户内。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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