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未投保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未交交强险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需先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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