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有无签订竞业协议这个需要如实填写。
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个保密协议,负有保密的劳动者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一份这样的协议。竞业限制条款主要包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基本信息、各自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合同效力等。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应载明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编号、劳动者名字和身份证号、劳动者和企业在协议期间应履行的义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生效日期,企业盖章和劳动者签名以及协议签订的日期。
总之,竞业限制协议必须是劳动者与双方签订,而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在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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