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3、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第一款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