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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债务应该由双方偿还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夫妻一方的债务,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债权人确定为个人债务的,不得要求对方偿还。个人债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首先分析债务性质,确定还款责任人。

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会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但债务人的配偶证明已经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某些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为个人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归还借款。

属于个人债务,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

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

二、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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