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协议、招标、拍卖,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土地与宅基地区别
土地与宅基地区别如下:
1、土地的所有制不同。国有土地归全体国民所有,归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全体人民所有,不区分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由国务院代行所有权,并由各地人民政府具体行使。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归同在一个村委会管辖下的全体村民所有,由村委会代行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为全体公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成员,宅基地的流转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不得流转给其他村集体的农村居民以及城镇居民;
3、土地使用期限不同。国有土地除了划拨土地,一般都有明确的最高出让年限限制,期限最长的住宅是70年;宅基地一般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限制,可以世代相传;
4、土地出让方式不同。国有土地有划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多种出让方式,除无偿划拨方式外,均需要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宅基地一般是继承相传的,也有向村集体新申请的,基本上都无偿使用。
二、房改房的产权年限
房改房的产权年限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性质确定。房屋作为物权本身是没有产权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居住用地的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和文化用地的年限是五十年,商业、娱乐等用地是四十年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具体规定如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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