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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租赁。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租赁区别:1、各自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金的行为。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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