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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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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YNGZS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

州(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

说 明 事 项

一、本申请书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供本省行政区域内各州(市)、县(市、区)、乡(镇)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管理部门提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本申请书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对于申请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

三、□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表格或 部分为填写内容。 四、联审审由民政、公安、地税、房管、社保、工商、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签署意见。

五、承诺书(附件1) 申请人应慎重、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六、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附件2,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

七、无工作证明(附件3)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八、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附件4) 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九、就业和收入证明(附件5,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十、纳税证明(附件6) 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

十一、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2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性别 码 单位地址 粘贴 近期免冠照片 工作现状 □企业 □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 □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 婚姻状况 申请人基本 情况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户 籍 所在地 申请人类型 邮政编 码 □本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 □住房困难的新就业职工 □引进人才 □全国、省部级劳模 □全国英模 □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本省进城务工人员 □省外来本城区务工人员 □云民优[2014]2号相关人员 养老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工薪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共计 元。 工薪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共计 元。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个人月收入 家庭月收入 □是(房屋坐落 ,申是否有私有产权房 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人,人均建筑面积 m2) □否 请人(房屋坐落 ,住是否承租公房或 廉□是房租房 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人,人均建筑面积 m2) □否 情况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住房 □是 □否 地 点 拟申请 房屋 申请方情况 式 □家庭 □单身人士 □合租 申请居住人数 □廉租房 申请房屋类型 □公租房 建筑面积(m2) □是 □否 户 型 □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三室一厅 申请人对租住的公租房是否具有购买意愿 。

1

申请家庭户籍及人员基本情况表(二)

申请人姓名 申请家庭 户主姓名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申请人家庭成员 姓名 1 2 与申请家庭户性别 年龄 主关系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 职业 婚姻状况 个人年 收入 家庭户籍人口 实际申报人口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名称 家庭户籍地址 实际居住地址 3 4 5 6 7 8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配偶签名: 申请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

初审意见表(三)

申请人 面积 家庭户籍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户型 m2 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 家庭现有住房性质 □自有私房 □福利性住房 □租住公房 □借住公房 □租借私房 □其他住房 家庭现有住房情况 面积 m2 地址 家庭收入状况 家庭可支配收入 工薪性收入 经营性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合 计: 家庭年收入 元 元 元 元 存 款 房 产 车 辆 有价证券 家庭财产状况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其他财产 元 合 计: 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 初 审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初审公示: 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公示结果: □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 2.确定不予保障

复审意见表(四)

3

申请人 面积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户型 m2 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家庭现住房性质 □自有私房 □福利性住房 □租住公房 □借住公房 □租借私房 □其他住房 家庭户籍 □城镇 □农村 家庭可支配收入 工薪性收入 经营性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 合 计: 家庭年收入 元 存 款 家庭人口 家庭收入状况 家庭财产状况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房 产 元 车 辆 元 有价证券 元 其他财产 元 合 计: 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 复 审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乡(镇、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联审意见表(五)

申请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 。 4 。

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县(市、区) 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房管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公安户籍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公安车管 负责人: (公章) 部门审核 年 月 日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工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税务部门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社保部门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公示: 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公示结果: □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 2.确定不予保障。 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提供的附件

1、 承诺书。

5

2、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

3、 城镇低保领取证复印件(适用于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

房)。 4、 无工作证明。

5、 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6、 就业和收入证明。 7、 纳税证明。

8、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9、 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10、 劳动合同复印件

11、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

承 诺 书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

6

州(市) 县(市、区)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及其他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 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

7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人员类别 收入情况 工作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企业 □事业 □国家机关 □在编 □合同 □退休 □其他 工薪收入 元/月 退休工资 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否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8

附件3

无工作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

特此证明

附件4

现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 社区(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9

月 日

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

参保方式(单位\\个人):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

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

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元。

特此证明

乡(镇)

办事处(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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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收入证明

(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姓 名 户籍所在地 从事职业 现居住所在 地址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收入 现居住所在地居住时间 年 月至今 现就业单位 或 居民委员会 审核意见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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