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20制订)
一、 总则
(一)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二) 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旨在科学评价教师的教风、教学质量及教学情况水平。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为学院教学管理提供决策的信息与依据,以便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使教师获得真实性、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教学;为教师晋级、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深入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授课教师,评估内容涉及教学全过程的各主要环节。
二、 评估的原则
(一)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二)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三) 全面综合评价。不同的评价人员由于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依据也不相同。因此,在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应重视对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
三、 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管理部门和各系(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估的人员也要严肃认真地对教师进行评估。
(二)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协助教务处落实评估工作。
四、 评估内容及指标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所在单位评价三个部分。为使评估结果准确可靠,选取能反映教学质量最本质的指标体系。每一评价内容分A(好)、B(良好)、C(一般)、D(较差)、E(差)五个等级。按一定方法分别计算出三个部分相应的平均得分,对不同部分的评价结果按相应权重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
(一) 学生评价 评价项目 项目 分数 评 价 指 标 权 重 分 数 A B C D E 值 教学 态度 10 备课充分,讲课认真,按授课进度表授1.0 课;不随意调停课,对学生要求严格 理论课:讲授内容熟练,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1.0 技能课:专业技能熟练,示范准确,指导到位 理论联系实际,重点难点突出,能激发1.0 学生求知欲 教材教学资料有助于学生学习 1.0 10 8 6 4 2 教学 内容 30 注重启发,鼓励质疑,并给予思路引导 1.0 采用多种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教学 水平 50 1.0 教学语言精练生动,教学仪态自然大方 1.0 作业注重学生自主学习和能力培养,批1.0 改认真,课后辅导及时 考核及评价方式符合课程要求,能激发1.0 学生学习积极性 教学 效果 10 教学效果好,学生收获大 1.0 (二) 督导评价 评价 项目 项目 分数 权 重 值 1.0 1.0 0.5 1.0 1.0 1.0 0.5 0.5 0.5 0.5 分 数 A 10 B 8 C 6 D 4 E 2 评 价 指 标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教学 态度 课程 建设 教学 内容 25 课前准备充分 不随意调停课,无教学事故 10 教学文件齐备并不断更新 内容丰富,反映新成果 25 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 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教学方法多样,生动有效 教学 方法 15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讲授 能力 学生 情绪 内容熟练,条理清晰(专业技能技巧1.0 熟练,讲解清楚,示范准确) 15 语言生动、简练,用普通话(英语) 0.5 10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气氛活跃 1.0 (三)所在单位评价 评价 项目 项目 分数 权 重 值 0.2 分 数 A 10 B 8 C 6 D 4 E 2 评 价 指 标 服从安排,主动承担教学任务 教学 态度 10 备课充分、辅导及时,认真批改作业 0.5 遵守纪律,无教学事故 0.3 课程 建设 教学 档案 教学 研究 教学 内容 20 10 10 教学大纲、授课进度、教案、课件、练习题库、试题(试卷)库等教学资2.0 料挂网并不断更新 考试分析、听课记录、教师工作手册1.0 等教学档案齐备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进行教改与实践 1.0 内容丰富,反映新成果 1.0 0.5 0.5 0.5 0.5 0.5 20 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 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教学方法多样,生动有效 教学 方法 15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因材施教,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讲授 能力
15 内容熟练,条理清晰(专业技能技巧1.0 熟练,讲解清楚,示范准确) 语言生动、简练,用普通话(英语) 0.5 五、 评估方法
(一) 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评价、督导评价两部分,各系(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评价。
(二) 分类实施信息采集。 1. 学生评价信息采集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对象,他们的学习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最有发言权,并且学生人数众多,在信息采集上能发挥优势。学生通过网上评价系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教务处通过网络评价系统每学期收集网上信息1次。
2. 督导委员会评价信息采集
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评价为主,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现场听课并填写评价表,于期末汇总至教务处。
3. 所在单位评价信息采集
各系(部)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由本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和系级督导员
组成的评估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单位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听课检查和各项教学工作检查,并填写评价表,于期末汇总至教务处。
(一)评价权重
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所在单位评价结果的权重为6:2:2。 (二) 计算方法
Y=0.6X1 +0.2X2 +0.2X3
Y: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分 X1 :学生评价平均分 X2 :督导评价平均分 X3 :所在单位评价平均分
X1、X2、X3的计算方法:Хi =1/n∑∑(H×S) (H:为权重; S:分数; i=1,2,3; n:参与评价人数) (三) 认定评价等级
综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综 合 评 分 Y≥90 80≤Y<90 60≤Y<80 Y<60
评 价 等 级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六、 评价管理
(一) 教务处对评价工作全程监控,随时受理对评价工作的投诉和建议,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干扰评价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 评估信息原则上不对外公开,但应向被评估教师所在系(部)和本人反馈。教师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七、 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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