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应充分注意这一年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1、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2、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3、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 4、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媒听赏音乐。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能够了解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能够用简单的韵律操动作配合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
总的教学目标
(一)感受与鉴赏 1、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用声音或打击乐器模仿; 2、听长短音; 3、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 4、聆听进行曲、舞曲、儿歌不同风格作出相应动作; 5、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片段,初步感受风格。 (二)表现 1、歌唱的正确姿势; 2、每学年背唱4-6首歌曲; 3、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 4、能作简单的律动、歌表演; 5、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 (三)创造 1、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2、歌词的创作活动; 3、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1、乐于与他人参与活动; 2、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 3、声音与生活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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