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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损坏鉴定赔偿维修的实施办法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人为损坏鉴定赔偿维修的实施办法

群桥公寓是员工工作之余生活的重要场所。公司根据需要为每个宿舍内配备

了一些生活必需物品,如床、桌、凳、空调等。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属于群桥公司,使用权归员工所有。为进一步加强群桥公寓内的物品管理,保证员工能在公寓里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实现公寓内物品使用的完好性和持续性,特制定群桥公寓部分公物人为损坏赔偿实施办法。 一、损坏赔偿范围及收费标准

序号 品 名 收费标准 空调 1 2000.00 遥控器 2 30.00 3 电风扇 4 150.00 风扇开关 5 40.00 插线盒 6 20.00 木门 7 180.00 铁门 8 600.00 防盗门锁 9 80.00 普通门锁 10 15.00 普通钥匙 11 2.00 12 防盗门钥匙 7.00 13 14 插销、门把 10.00 窗帘 15 40.00 塑钢窗 150.00元/扇 16 17 双层铁架床踏脚 25.00 18 双层铁架床护栏 12.00 屏风床 19 200.00 衣橱门 20 20.00 衣橱杆 21 8.00 靠椅 22 50.00 方凳 23 20.00 长条桌 24 100.00 桌面板 25 36.00 桌抽屉板 26 12.00 27 双层铁架床横杆 40.00 水龙头 28 25.00 水表 29 55.00 31

备 注 二、人为损坏维修程序

1 、对宿舍内损坏的物品,群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将采取“ 鉴定—赔偿—维修”的步骤,先派遣维修人员核实鉴定,再做出处理。对上表中没有描述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处理。

2 、对核实为自然损坏的物品,群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员工和管理员报修的清单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3 、对鉴定为人为损坏的物品,依照上表所制定的标准照价赔偿后,进行维修。 4 、 因个人损坏的物品,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 、如遇物品 损坏不能维修的情况,按 上表所制定的标准照价 赔偿。 三、本办法解释权属群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群桥人力后勤部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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