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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标准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绩效考核标准-核心内容

一、出水水质超标情况下的服务费扣减

根据当日污染物排放的当量数扣减污水处理服务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出水超标服务费扣减(元)=10*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元/吨)*四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其中,:

10,为服务费扣减倍数,即发现某一日出水超标,则罚以十日超标费用;

四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即为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的各项污染物当量数的和,某一项污染物当量数计算如下:

某一项污染物当量数=(该出水污染物的实际浓度(mg/L)-出水水质允许达标排放的浓度(mg/L)) ×当日出水水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kg)×1000)

其中,各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下表:

(化学需氧量(CODcr)、生物需氧量(BOD5)只计算这两项中污染物当量数最高的一项。)

二、污泥处理标准及超标服务费扣减

项目公司对所有产生的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根据二期可研报告进入正式运营期后,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应小于60%,相应的检测报告报实施机构备案。同时,政府相关职能机构有权对现场污泥脱水情况进行抽查,若某运营日经检测污泥含水率高于60%,则扣减污水处理服务费,并缴纳相应违约金。

污泥超标服务费扣减(元)=10*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标准(元

/吨)*某日污水出水量(吨)*(某日实际污泥脱水后的含水率-60%)

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处理污泥、承担相应费用,并将污泥运输至实施机构指定污泥消纳场。项目公司承担约定范围内污泥运输费用及污泥处置费用,不享有污泥处置收益(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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