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说明
一、补贴对象:
1、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
2、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
3、外省来粤务工人员;
4、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
注: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享受补贴。除此之外,凡是在广东省内工作并购买社保的全国各省学员都可以申请补贴。
二、补贴要求:
学员未享受过政府补贴培训的,参加本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详见附件),自相关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学员已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的,每提升一级资格等级(含跨工种)可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本省贫困家庭学员参加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晋升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给予生活费补贴。
备注:1、资格证书是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资格证书核发日期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核发机关审核确认核发证书的日期,其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下方的日期为准。申请者要在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有效。
三、学员申请补贴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登录http://www.gdhrss.gov.cn>网上业务直通车>人才工作>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
1、学员提供:
(1)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居住证复印件(仅限外省户籍学员以及需要在居住地申请补贴的本省户籍学员提供);
(4)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在http://www.gdosta.org.cn网站“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5)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经过当年年审的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本省贫困家庭学员提供);
(7)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号。
四、各专业补贴标准:(秘书不在补贴范围内)
1、B2类:物业、劳协、职指
初、中级:600元;高级工: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1200元
2、B3类:人力、客服
初、中级:1200元;高级工:1600元;技师、高级技师:2000元
3、B4类:企培、项目、营销、会计、保健按摩师
初、中级:1600元;高级工: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2500元
4、B5类:心理、营养、电子、物流、理财
初、中级:2200元;高级工:2800元;技师、高级技师:3000元
5 、B6类:健康管理师
初、中级:2800元;高级工:3300元;技师、高级技师: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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