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水县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形成了“一厅式”集中办公、“一网式”协同审批、“一站式”便民服务的运行模式,实现了行政审批的阳光运行,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截止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 个,已办结 个,办结率 ℅,群众满意度 ℅。
一、“一厅式”集中办公。“中心”共进驻县直和市直管部门 家,开设对外办事服务窗口 个,可办理事项共 项。其中,涉及审批的 个,涉及便民服务的 大项。有效杜绝了部门林立,办公分散,门难找、脸难看、不公开、事难办的现象,实行集约办公、透明操作、审批便民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二、“一网式”协同审批。开通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建成了独立的审批监督网络平台。从窗口受理登记开始,按照预定的工作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根据相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和对外的承诺时限,对进入“中心”的全部事项进行网上审批。实现了涉及一个审批事项的所有呈报信息都在“一网”传递;涉及一个部门的不同科室、不同级别的管理权限都在“一网”执行;涉及一个项目的多个管理部门都在“一网”审批;互为前置审批条件的可以并连审批;所有入网的审批项目和管理部门都在“一网”下接受监督的功能。
三、“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外网由审批服务、便民服务和实效公示三大主框架组成,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能够面向企业和群众及时发布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信息;公示办事流程及须知;网上预审申报资料;网上受理审批事项并直接转到内网审批;网上公示审批流程和审批时效运行动态;网上受理社会投诉并答复和公示处理结果等。同时,为服务对象提供网上查询进驻单位及事项;查询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和流程;下载申报资料表册;网上提交申报资料;网上查询办理结果和网上投诉等服务内容,将行政审批全过程全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四、“一线式”监督管理。实施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制度。强化日常监察,由县
纪委监察局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各单位日常效能建设基础性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组织一次行政效能电子监察评估,年终组织第三方对各单位进行一次行政服务满意度测评,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年度考评得分由日常效能监察考核、社会服务满意度评价和行政审批效能电子监察评估三部分得分组成,分别占年度考评分值的20%、50%、30%。强化行政建设考评结果运用。实行年度效能建设考评末位淘汰制,对单位年度效能考评分类排名最末1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单位当年县级评选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效能考评排名最末1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对市直管单位年度效能考评排名最末1位的,由县委书面告知其上级单位,并建议对该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连续两年效能考评排名最末1位的,书面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一是推行“一网制”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服务功能。建设横向连接39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系统,将全县527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优化,纳入审批服务系统,力争今年全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率100%;推进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公共数据库和网上虚拟办事平台等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实时评价体系,力争今年办理事项实行实时评价达100%;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向乡镇延伸,逐步实现县、乡两级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网络对接。
二是推行“一门式”联合审批制,优化审批工作流程。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推进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根据“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做好政府、民间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力争今年审批总承诺时限缩减率60%以上、审批环节缩减率20%以上、申报材料缩减率20%以上。
三是推行“一条龙”审批代办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出台《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审管办设立“县代办服务中心”,组建由专职代办员和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兼职代(协)办员组成的代办工作队伍,并将代办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泰顺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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